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院务公开制度实施办法(修订)

2017年02月16日 12时00分00秒浏览次数:190设置

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院务公开制度实施办法(修订)

根据《惠州学院全面推行院务公开工作的意见》、《惠州学院院务公开暂行规定(2009年2月修订)》,为进一步推动院务公开工作,做到公平、公正、公开,实行民主决策和办事公开,结合我院实际,特制定本办法。

    一、指导思想: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主要任务,加强学院领导班子建设、党风廉政

建设,进一步密切党群、干群关系,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员工的办学积极性。

    二、基本原则:依法办事、加强领导、客观真实、突出重点、注重实效。

    三、公开范围:(一)学院全体教职工  (二)学院全体学生

    、公开内容

    (一)向教职工公开的主要事项:

    1、学院重大事项决策的公开:

    (1)专业发展规划;

    (2)年度(学期)工作计划、工作总结;

    (3)重大决策、重要改革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情况。

    2、学院财务管理公开:

    (1)财务管理制度,包括决策程序和方案;

    (2)教研经费管理使用办法及教研经费收、支、余情况;

    (4)超工作量酬金管理办法及超工作量酬金收、支、余情况;

(5)函授经费管理使用办法及收、支、余情况;

    3、学院人事工作公开:

    (1)调进、引进教师和接收毕业生的有关政策、选拔程序和结果;

    (2)师资培训、学术交流和其他公务出差的有关政策、人员挑选程序、结果和经费使用情况;

    (3)评先进、评优、评奖和晋职的有关政策、评选程序和结果。

    4、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:

    (1)科研项目立项申请程序、结果和经费资助、奖励方式、金额;

    (2)公费购置的仪器设备、物品、书籍交由个人使用情况等。

    (3)学院教学督导组、学术委员会的议题与决议。

    (二)向学生公开的主要事项

    1、专业发展规划、年度(学年)工作计划、总结、重大决策、重要改革方案的制定及实施情况;

    2、课程设置、教学计划及教学管理、学籍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;

    3、学院教学、科研、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范围、办事程序、联系电话、办公地点等;

    4、学生学习、生活的公共场所的管理办法;

    5、学生奖、贷、助学金的有关政策规定、评定程序及结果;

    6、学生奖惩依据及结果;

    7、学校各类收费依据及标准;

    8、应届毕业生就业政策及就业信息;

    9、学生活动费管理使用办法及收、支、余情况。

    1 0、学生党员发展情况

    、公开形式

    (一)会议形式。包括周一上学院党政联席会议、党政联席(扩)会议、周三下午教职工例会(单周)、教研室活动(双周)、学生大会等形式公开。

(二)通告形式。在院务公开宣传栏,及时张贴本级及上级文件、规章制定、会议纪要、通报、通知、简报等。

    (三)媒介形式。利用校园网、学院网站、教学简报和系刊(e刊)等公开。

    (四)学院办公电话(0752-2527271)通知

    、领导机构

    成立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,负责领导组织实施院务公开工作。

    组长:魏晓慧

    成员:徐 闵国新    徐德明  陈治明    廖天发    罗志伟  凌家良

     、监督措施

    (一)实行“预公开"制度。对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或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,在正式决定或办理前先将方案公布,充分听取群众

意见并调整后,再正式公布。

    (二)成立院务公开监督小组,对院务公开工作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。

    组长:徐德明

    成员:郑良才 古爱琼  孙光东 谢卫东

    (三)接受院务公开监督与考核小组对院务公开工作实行监督检查,经常性监督或随机性检查。

    (四)充分发挥师生员工的监督作用。设立院务公开意见箱,由系院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管理。对群众投诉的问题,监督小组应及时调查处理,并将调查结果向群众公布。

     、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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