实验技术人员岗位职责

2019年05月07日 04时15分00秒浏览次数:705设置

1. 执行《惠州学院岗位责任制考核条例》,实行坐班制。

2. 实验技术人员要参加实验教学改革研究工作,协助教师做好学生实验技术的指导工作。

3. 在实验实训中心主任的领导下,按照实验教师的安排,认真做好实验器材的准备工作,并制定本实验室仪器设备、材料的领用或购置计划。在没有专职采购员的情况下,负责所需少量器材的采购任务。

4. 认真做好实验前的准备工作,协助实验教师指导学生正确使用仪器设备和实验操作。实验结束后要及时清点实验器材,如有丢失,要及时作调查记录,并报实验实训中心主任,及时做出处理。

5. 负责本实验室的仪器设备验收、调试、维护保养和防火、防盗、防潮、卫生等工作,使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。对损坏的仪器设备,要及时登记并报实验实训中心主任。经批准后,由本人或会同实验教师或联系有关单位进行修理。

6. 严格执行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,管好本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及材料,做到帐、物、卡相符。未经实验实训中心主任同意并办好借出手续,任何人不得将实验室的物资带出实验室(自己保管的少量修理工具除外)。

7. 努力学习钻研本职工作所必备的基本理论知识与实验技术,掌握本学科实验技能和操作方法。

8. 做好仪器设备的维护、保养、维修与使用登记,注意平时管理资料的积累。

9. 按照实验室开放管理规定,做好实验室开放管理工作。努力完成学院领导或实验实训中心主任交给的其它任务。

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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