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院动态

关于做好2024年春季学期期末考试工作总结的通知

2024年09月14日 02时31分28秒浏览次数:10设置

各教学单位:

   根据《惠州学院考试管理规定》,考试结束后,各教学单位进行考试工作总结。各教学单位请在9月20日之前将考试总结的电子版发送到邮箱:guox@hzu.edu.cn,将纸质版交到行政楼206室备案。

总结内容主要包括:

   1.试卷质量分析

试卷批改结束后,系主任(教研室主任)应当对试卷质量、试卷批改等情况进行认真分析并反映在总结里。

   2.考试质量分析

各学院在系主任(教研室主任)试卷分析的基础上,对本单位的考试工作进行全面总结。充分利用教务管理系统的功能,对课程成绩进行统计分析,找出问题,提出改进意见。

教务部

二○二四年九月十二日

返回原图
/