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教学单位:
根据《惠州学院考试管理规定》,考试结束后,各教学单位进行考试工作总结。各教学单位请在9月20日之前将考试总结的电子版发送到邮箱:guox@hzu.edu.cn,将纸质版交到行政楼206室备案。
总结内容主要包括:
1.试卷质量分析
试卷批改结束后,系主任(教研室主任)应当对试卷质量、试卷批改等情况进行认真分析并反映在总结里。
2.考试质量分析
各学院在系主任(教研室主任)试卷分析的基础上,对本单位的考试工作进行全面总结。充分利用教务管理系统的功能,对课程成绩进行统计分析,找出问题,提出改进意见。
教务部
二○二四年九月十二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