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本次课程认定与作废工作的面向对象为2022级转专业学生及学籍异动后转入2022级的学生。
二、教务员协助学生查看成绩单已获学分课程与本专业培养方案的区别,标注出待学分互认和作废的课程(教务员可提供一份无学籍异动的学生成绩单作为参考)。
三、学生于在10月10日14:30——10月18日17:00期间,于教务系统完成课程认定与作废申请。
四、课程认定、作废的标准如下:
1、原专业与现专业中课程名称、课程类型、学分一致的课程,可认定。
2、学生原专业已修课程,若其教学要求相当于或高于现专业拟修课程,即课程内容相近、学分及课程性质不低于拟修课程,可以认定。例:原专业修读4学分的《高等数学1》,可以认定为现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3学分的《高等数学1》;但原专业修读3学分《高等数学1》无法认定为现专业要求的4学分《高等数学1》,学生应补修相应的4学分《高等数学1》。
3、原专业已修课程若无法互认为现专业课程,应作废。
五、课程认定与作废申请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考附件1。
请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课程认定与作废,逾期不再开放线上操作通道。
教务部
2024年10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