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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024年度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

2024年10月12日 03时20分53秒浏览次数:10设置

各二级学院:

根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要求,学校决定组织开展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(以下简称“大创项目”)2024年度结题验收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验收范围

2022年立项校级延期的大创项目以及2023年立项的校级大创项目(具体名单见附件1)。其中,2022年立项校级延期项目必须参加本次验收,否则按相关规定予以撤项。

二、验收程序

(一)各项目要对照项目立项申请书结合建设标准和建设要求,填写项目结题验收登记表(附件2)并准备好成果实证材料,上报所在学院。

(二)各二级学院组织结题验收评审并对结题验收结果进行院内公示,无异议后上报教务部。

(三)教务部负责对所有项目的结题验收结果进行复核并公布。

三、验收材料及要求

(一)项目组提交成果实证材料要注意完整性:

1.学科竞赛获奖需提交证书扫描件;

2.发表论文需提交论文扫描件;

3.获得专利需提交专利证书扫描件;

4.实物性成果应提交说明书或鉴定书;

5.已在校内外孵化基地孵化的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。

(二)未按照要求填写结题验收登记表或未提供相应实证材料,或者实证材料造假、与项目本身无关或不能证明项目建设成果,验收均不予通过。未按时提交结题材料的项目视为放弃结题。

(三)未申请过延期的项目,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如期参加验收,需填写《惠州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申请表》(附件4)申请延期(每个项目只有一次延期机会),经教务部审批同意后可延期一年。项目负责人已毕业或者为毕业班学生,不允许申请延期。

四、验收结论及处理

本次验收结果评定分为通过、暂缓通过、不通过和撤项四个验收结论。不通过的项目即时终止建设;暂缓通过的项目,限期整改,参加下一年度的结题验收,如仍不能通过验收,做撤项处理;已经延期一次且仍不能通过验收的项目做撤项处理;因离校、毕业等客观原因无法完成建设任务的项目做撤项处理。撤项和结题验收不通过的项目,学校将终止项目并停止经费的使用,且项目负责人不得再次申请大创项目,指导教师1年内不得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大创项目。

五、材料报送方式

结题材料须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,于2024年10月28日前将结题材料电子版发至工作邮箱sjk@hzu.edu.cn,压缩文件命名为“二级学院+校级大创项目2024年度结题材料”,各项目组电子版材料命名为“项目编号+项目名称”。签字盖章版的汇总表、结题验收登记表和延期申请表纸质材料(一式一份)交至教务部实践科(行政楼213室)。

        (联系人:肖老师,联系电话:2529677)

 

附件:

附件1: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024年度验收名单.xlsx

附件2:惠州学院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验收登记表.doc

附件3: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汇总表.xlsx

附件4:惠州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申请表.doc

 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教务部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4年10月12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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